煤礦廢水不僅具有地下水的特征,還受到人為污染影響。為確保生產安全,我們必須將其排出。但是,這種廢水的水質和水量在開采過程中會發(fā)生變化,因此我們需要考慮如何處理它。煤礦污水處理系統(tǒng)采用了混凝與沉淀過濾相結合的方法,將廢水經過多重處理后,可以達到排放標準,并且能夠適應進水水質的變化,確保系統(tǒng)出水水質穩(wěn)定達標。此外,我們還可以利用經過處理的煤礦廢水,提高其資源利用率,達到節(jié)能環(huán)保的目的。
煤礦礦井廢水處理目前主要采用沉淀、混凝沉淀、混凝沉淀+過濾和微絮凝過濾等工藝。一般處理后達標排排放時,采用沉淀或混凝沉淀工藝;處理后回用作生產用水或景觀水時,多采用混凝、沉淀、過濾或微絮凝過濾工藝。
微絮凝只適用于懸浮物小于50mg/L的極少數礦井廢水處理,當懸浮物含量大于50mg/L時,即會產生處理效率下降和出水不達標的情況。采用混凝、沉淀、過濾工藝處理礦井水時,混凝反應設施有渦流反應池、 穿孔旋流反應池、機械攪拌反應池等;沉淀設施常用的有平流式沉淀池、斜管沉淀池以及將混凝反應與沉淀結合在一起的機械加速澄清池、高效澄清池、一體化凈水器等。